您是第12785255位访客
登录  
  Text/HTML  

于博二审胜诉的法律依据

 

于博:
        实质上这些说完之后,当时个法官就是说开完庭了,说清华的你们先出去吧,就跟我聊了这么几点,第一个说你就让人家整改,人家就不整改,人家就让人家道歉,人家就不道歉,你说我怎么判他违约,根据合同法只能赔你3.7万,就是你学费,那人家都同意给你退学费,就拉倒了呗。我说两个概念,事已到今天,我说退学费是不念了,人家看着情面给退学费,而是如果他违约了那叫赔偿,那么实质上老百姓维权的成本非常高,你说如果要是我去骗人,发现了,我就还你,没发现就拉倒,那大伙儿不都去骗去了吗?所以你说维权这些东西应该怎么做?实质上回去我又查了一下我说在报纸上经常看人家说登报道歉,要求整改,怎么到我这就没有法律支持了呢?我就查到了民法通则,我先调的是什么呢?判决书,登报道歉,完事多个案例查到这些,这顶上明确说出来了有几个方式停止损害等,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这个如果是用在我这个身上,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说什么呢?我要求他整改就是属于恢复原状,原先你怎么承诺的,你就让那些人来,我是这么理解的。第二个这个登报道歉是叫做消除影响,因为我打的是半公益的官司,所以他在社会上这么宣传已经造成不良影响了,他应该是有个说法,实质上这个东西最有利的应该是对人的名誉权,这是国家有很多成功的案例了,如果在这方面有案例,还需要司法的创新和实践。这个就是刚才我说事件的进展,实质上这个事件进展我说从张家麟教授、清华的声明、合同管理办法,法院一去调取,他应该有当初这个合同审批件,他就应该是违约的,如果法院不去调取,从王老师这个也应该证明违约,说过这些人没来。第二个从高等教育法顶上规定就是不该来的来了,因为他的代理词上也说那些不该来的是谁了。再有就是课件和教学模块这块的,还有大课堂等等,就是多个方面已经证明清华违约。
 打印     
Date » 01 七月, 2025    Copyright 2007 by My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