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博:二审有望打败清华
因为不断补充新证据,当事双方就几个案件诉讼成败的焦点争论不休,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近两个月似乎已淡出了人们的记忆。然而,随着昨日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当事人之一的博宇有色金属炉料连锁贸易集团董事长于博召开媒体见面会,将案件最新进展公之于众,已经沉寂许久的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再度引发关注。
案件将于近日终审判决
昨日9时30分,包括率先在辽沈地区独家深入报道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的本报记者在内,辽沈地区数家媒体记者来到了博宇有色金属炉料连锁贸易集团的3楼会议室。
于博说,在今年初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邮递过来的一审判决书后,他经历了一段极其痛苦的时期,“首先就是来自部分人的非议,再就是确实缺少了能够支撑案件继续走下去的关键性证据。”但是,他在今年2月下旬取得了不少证据,“现在二审的第二次开庭已经结束了,虽然最终宣判日子还没有定下来,但是根据法官此前透露的信息,下月末之前肯定要有定论。”于博对记者说:“4月28日,法官与我探讨了赔偿金事宜。”于博认为,种种迹象表明,“二审我已胜利在望!”
“10条新证据对我有利”
于博说,人们关心该案件的进展,并不在于他与清华之间的是与非,而是借此推动我国继续教育的发展。那么,于博究竟取得了哪些证据呢?于博说,首先是清华教培处培训合同管理办法。他解释说,在一审中,虽然他列举出清华大学几点“违约”的事例,但是却没有书面证据,“这一次,别人为我提供的这份管理办法,将为清华大学违约提供证据。”再就是由与北大共同合作办学的张家麟教授提供的其与北大签署的合同广告审批件。他说,“张家麟与清华大学研修班负责人张忠朝的身份一样,他提供的这份证据足以证明清华是在合作办学,而清华在合作过程中又没有起到足够的监管作用。”
“最重要的就是教学模块和课件的对比,这也足以证明我所参加的研修班的实际教学,与此前的宣传名不副实,这样的证据还有很多,我总结了一下,一共有10条之多。”
“我给清华打50分”
“想把那些名不副实或是在实际教学中采取糊弄态度的学校以及培训机构告上法庭的人不在少数,但是他们往往担心案件时间长,还需大量的金钱,就选择了息事宁人。也正是这样,使这些学校或是培训机构敢于大张旗鼓地赚昧心钱。”
于博说,他状告清华大学并不是针对清华,“只是清华大学在继续教育培训中,没有起到足够的监督监管作用。我还是强调那点,如果清华能够整改,他们的赔偿金我可以一分钱都不要。”所以,于博坚持给清华打了50分,“如果将这个问题改正了,他们就是满分。”
跟进采访 清华大学:不会就他任何举动表态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再度致电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并有意就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采访该院院长助理陈肖庚,对方在听到记者的身份后马上就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致电清华大学校办,一名没有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说:“我们学校有规定,采访事宜全部交由校新闻办。”随后,她又马上说道:“我看你还是算了吧,这件事你找到哪里也没有用。”之后,记者再度致电清华大学校新闻办,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人士称:“暂时,我们不会对他的任何举动表态,还是等待法院的审判结果吧,毕竟案子还没有终结。”
记者 田勇
本报相关报道回顾
“中国教育第一案”沈阳求学老板状告清华大学 (见2009年2月18日A05版)
由于证据不足,以及针对该项诉讼的法律条款目前尚属空白,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最终以原告于博的败诉而暂时画上了句号。
清华“培训门”又掀“口水战” (见2009年2月23日A04版)
2月20日,就在于博走进“搜狐直播间”再谈他与清华大学间的是是非非之际,培训机构负责人张忠朝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还独家披露了他与于博间的恩恩怨怨,并称“于博就是个杂耍演员”。
(详细报道可见时代商网电子E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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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博:二审有望打败清华
因为不断补充新证据,当事双方就几个案件诉讼成败的焦点争论不休,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近两个月似乎已淡出了人们的记忆。然而,随着昨日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当事人之一的博宇有色金属炉料连锁贸易集团董事长于博召开媒体见面会,将案件最新进展公之于众,已经沉寂许久的清华大学“培训门”事件再度引发关注。
案件将于近日终审判决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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