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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博不甘成为助纣为虐者,要打广告说明真相并已上诉
给于博上过课的一个清华外聘兼职教授说,承包者张忠朝挣钱多了,清华继教院管理者正眼红,你们学员这么一闹,将成清华借刀杀人的工具。清华接管后,因清华继教院的班主任都是外校刚毕业不久的本、专科生,由清华安排课程联系老师会比承包者更烂!这一切真发生了;并且海淀法院的判决会在全社会形成恶例!会使利益集团和广大的恶人们感到欢心鼓舞,这一切起了警告吃了亏的人要憋着!谁不服!“闹事”是没好果子吃的!于博说有这案例后坏人会更加猖狂。于博因此好心办了坏事,成为了我国继教事业的罪人,成为了“民族”罪人,于博不甘,但要说出真相和完整表达思想,却因我国媒体管理的规定,没人能完整刊登于博写的东西,于博想起了台湾两大政党和老百姓,通过在媒体打广告表达自己意见的方式,来说出事情真相和表达自己的看法,于博决定把已准备好,但因官司败诉捐不成了的十万元,拿出做广告为我国和谐社会,法制建设尽把力,但于博又想哪个媒体能敢登呢?
比次贷更烂的商业模式,法律的缺位是清华北大继教豆腐渣培训的根源
于博
次贷简单的说就是房贷机构给无存款,无挣大钱无偿还能力的人出钱购房(几套都行越多越好),再以此房担保,从第二年才开始向借款买房的人,收取高额利息和贷款的房贷商业模式。他的基本理论根据是资源是稀缺的,在全世界大发展的情况下,房屋只能越来越贵,穷人买的房屋价格会在买后不断的大幅上涨,他增值部分远超过付出的利息,最差的情况是即使穷人到时无钱还贷,把房子卖了还完钱,穷人不单白住两年,还会挣上一笔,房贷机构也会因卖了房子能收回贷款和获得高额利息。故意忽视了房屋价格下降的情况,这就是现在出现引发金融,经济危机的原因。
那么清华,北大继教商业模式是什么呢?因本人申请调取清华和承包者张中朝之间的合同,广告审批件,海淀法院虽受理,但未说明原因也没调取,我也没有其它渠道获得,所以现以张家麟先生提供的他与北大之间的合同(这是行规,都是互相抄的,内容都大同小异)和我的经历做参考分析。
北大和张先生的合作模式是;北大的责任义务为:1、审查学员入学资格,负责为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备案。2、审订乙方提交的教学课程方案。3、审查乙方所联系的师资人选。4、负责学员的成绩考核,向全部课程合格的学员颁发北京大学结业证书。暂不说据张先生讲因北大“人力不足”他招的27人中有一个小学文化的北大都没审查出来。其实根本无人审查,招还都招不来呢,好不容易招来,还不赶快发录取通知书让他交钱这方式合理不合理。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二条;“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这里的教育资源指的是谁的?是什么?我的理解为应是校方提供他的核心竞争力,教师队伍和课程的设计,编排的能力。而这一切校方却外包给了张先生,这上课的老师是张先生从外面请的,老师授课的课件是老师和张先生提供的,其中有的老师如我们上课时汉能陈总,就没拿课件,XX委XX司长上课时才拿出他手下写的课件,那校方谁来审查的?怎么审查的?谁来考核?拿什么考核的?这考核合格,发证也只能像清华的所谓班主任们要求的,你结业论文写什么,谁来写都行,只要别从网上抄,因清华考核的人会上网对的(都是些连课都不会上的合同工,上网能对明白就不错了)。校方只提供了因核心竞争力而彰显的外在表现的品牌。但皮之不在毛之焉存,皮毛之事清华领导们不会不懂吧,任何一个市场化运做的企业,项目都可以外包,保洁,保安等等,但连核心的东西都外包,(重新开学后给我们上课的11个老师,只有一个是清华的),那不是挂羊头卖狗肉了吗!即内在品质和原外在表现风马不相及了。再则,合同规定“校方从张先生招生收取的学费中拿出6千元×28天用于张先生租用教室,聘请教授等,如张先生的支出超过了6千元,由张先生自己补上,”就像次贷如房价上涨,如招生特别顺利,张先生拿到了45人×3.2万元×40%的提成,张先生讲道德、师资力量可能获得经费上的保障,但不幸的是就像预测房价上涨,不但不涨了还下降了,张先生只招到了27人,只能拿到27人×3.2万元×28%的提成。这样连张先生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广告费(张先生出钱做的,有北大审批件,这是行规,清华否认经公证的网络上广告是他们做的,批准的,这也是我申请法院调取清华和承包者张中朝之间的合同,广告审批件的原因,根据法律可以申请举证倒置,如清华说他们无审批件或有和网上不一致都证明他管理的缺失,其实他们在1月10日内部会议上已承认有,但为耍赖不肯拿出。清华也歪打官司,这也是我找媒体等玩超线战的原因)等都不够,再让张先生们从自己兜里拿钱贴给老师,得益的是北大,清华校方的品牌现实吗?
为什么说比次贷的商业模式更烂;就是即房价上涨时次贷模式是不会出问题的,而清华、北大继教的承包者,即使招生大获成功,像张中朝60人的班放了160人进来后,他还会贪得无厌的为了自己的利益更大化,更多的快捞以免一朝君子一朝臣到时捞不着了,反正受损的品牌是清华的而不是他的,照样师资经费得不到保障。即承包者找便宜的,甚至一分都不用花还可能给他好处的“老师”(这些老师是感能登上清华讲台光宗耀祖了或来做广告等的)来上课,省下的钱归承包者,即学员和校方品牌长期权益与承包者短期利益冲突,操控的是承包者,那他们会怎么做呢? 这培训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商业模式呢?一是像清华的法律顾问赵宏瑞先生说的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而帅熊呢? 这里帅熊指的是胡院长等一辈子都在搞学术和在官场混,他们根本不懂商业市场化运营,对市场化运营应讲诚信也根本无知,二是像清华一个给我们上课的兼职老师说的清华无这方面的人才,他们的班主任大多是毕业不长时间的外校本专科生,由他们连课都不会上的合同工安排课程,联络选择老师只能比承包者们更烂;真的,12月上课又变成了四五百人一起上,八个老师讲了4,5回金融危机背景,美国,我国现状,他们讲的应如何制定房地产,环保,扩招等政策应给政府公务员班听,我们小商人是研究微观经济学的,那些一个都管不了,上课内容我才疏学浅,一个也没能和清华自己提供给法院的教学模块内容对上,当我请教班主任苏老师帮对时,她说得问秦主任,当问秦主任时,秦说都是宏观经济吗,妈呀都是内科医生,但妇科医生教治胃,估计只有赵本山敢让他看!这玩笑是不是开的有点大,甚至一个京城四少名家老师,课间休息后上课时说“抱歉我以为你们是金融界的,原来你们是实业界的”!我还问了一个给我们上了半天课的知名学者,您知道我们是什么班吗,他说“知道一点,是什么年会吧”!清华被告后高投入想好好表现一把,不想有限的资源反到被清华的班主任给浪费了,安排的驴唇不对马嘴,安排成对牛弹琴了;最重要的是品牌是清华的,是国有资产,清华的管理者是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所以这些根本不懂商业市场化运营的管理者们,以高尚的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为广大的社会精英能享受到名牌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名义,进行所谓的商业市场化运做,故意牺牲清华长期积累的无形资产品牌来达到他们短期的业绩,用于满足个人保官,升官的目的,甚至捞钱的欲望。这正是与清华合作的培训公司举报清华继教王和张两位副主任等素质低下、厚颜无耻、贪得无厌,我们合作伙伴要向其进贡,老师授课费他们也要想办法扒层皮,两边通吃,培训公司成了继教主任们捞钱工具,洗钱管道,因有层层进贡的关系,即使多次投诉到继教院领导,包括陈肖庚但没人管的原因,这就是形成这劣质矛盾的商业模式根源。
为什么又扯上法律缺位呢?海淀法院判决书上写明,经审理查明“针对研修班学员提出的4类问题,继续教育学院给了书面答复,提出了改进意见,已向学员进行了致歉,并答应对提前停止课程的学员可以全部退还学费,在11月份开课后又进行了分班,对于授课教师和授课内容与宣传不符问题。对授课老师和课程又进行了相应调整,完善了培训服务”。这些明明直接的、间接的说明清华继教出了问题,我的语文学的不好,没专门学过法律搞不懂,法院一会儿认为清华继教有问题错了,一会儿法院又认为“本案中,针对教学质量及效果的评价不是判断清华大学是否适当履约的事实依据。因于博与清华大学并未签订书面的教育培训合同,故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设定应以双方能够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判断依据,结合本案,交纳学费后研修班的学习是于博享有的基本合同权利,指派授课教师上课,在于博培训合格后给其发放结业证书,是清华大学的基本合同义务。由此,对于举办的研修班的名称、交纳的学费金额、授课的方式、学习的期限、授课的时间、地点、结业形式等双方当事人能够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对于参加授课的具体教师、授课的具体内容及授课的效果,双方当事人并未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不足以认定清华大学构成违约,” 没违约清华把承包者张中朝等项目组人员撤换了干什么?道什么歉?承诺退什么全额费?承诺补偿什么几天课程?承诺整改……干什么?法院不认可“公证”?行!学员维权纪要和清华承诺整改的书面答复是不是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若还不足以认定,为什么不去调取清华和承包者张中朝之间的合同,广告审批件,看看那上面对于参加授课的具体教师、授课的具体内容及授课的效果,双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没!三鹿田董事长如知这些和判决会怎么想? 三鹿往奶粉里掺了三氯青氨有问题错了,但没有规定不准放三氯青氨!清华和北大继教培训也掺了!!!!对企业精英们进行了图财害命(鲁迅先生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图财害命),剥夺了他们上经济战线战场前拿到好武器的机会,你法院以没书面合同没违约不处理他们,三鹿和孩妈们也没有书面购奶粉合同,关于奶粉里含不含,含多少三氯青氨双方当事人也并未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也应不足以认定三鹿构成违约,你法院却判我田董事长无期徒刑,有两人还被枪毙了,三鹿因此破产!公平吗?希望法官们把时间用在像你们新加坡的同行学习上!希望海淀法院法官们把时间别浪费在有问题错了,但没违约的文字游戏和挖空心思研究如何让我大年初一早8点收到判决,我和媒体等好有充分时间冷静冷静,细想和清华管理者较劲没好果子吃上。我出生在贫民窟,自幼多病,吐血像吐饭一样,外号强活,死人晃子,我进过监狱,我投资失败过,我舅舅在我单位打更被害,我左肺摘除,我双腿股骨头置换,我是被反复吓大的,我如没有准备就不做了,其实我告清华只是小菜一碟,只不过让媒体,大众知道的人多了些罢了,我还有更精彩的,我告过违法的税务局,违法的法院,违法的检察院等,大部分都给我赔了,剩下的还在像清华案一样进行中,我这个人智商,情商,胆商高,我经商小成,前半场人生小成是我还有更高的韧商,你们知道我十五年前被关押8个月的冤案(我93年11月26日进去,94年7月26日出来,历时正八个月,我的生日8月26日,我和26还有很多缘,这不这完败的判决也是1月26日收到的),在我这些年不断争取下,08年7月29日我拿到了98年7月17日,就宣判我无罪但当时没告诉我,没给我的撤消案件判决书了吗,现在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已象征性的先给了我五万八,后又给我两万五,给我赔偿两回了,你们知道我还在告他,要我原企业的百万资产呢吗?我不差钱,我不是打官司有瘾,我小事不计较,大事绝不含糊,是我的必须还我,原企业没了你检察院给我赔!我不能让害我的人占到任何便宜!会给它们惩罚性的打击;还有,任何事都有两面性,我是依乎天理,顺其自然,我有我的事业,我平时忙,这节假日得到判决也好,这样我才有时间深思考,才能写出这么有水平不要脸夸自己的文章来展现,我不是愤青,我不是缩头乌龟,我不是在吵恶名,我是经历坎坷知道维权难,我是感如成功人士们都不会愤怒了,都无语了,让老百姓去维权?那才是社会悲哀的老不正经。我不是在和政府对抗,我是爱这个国家,是在帮党清除败类,是在为把我国建成美好家园尽一个公民应尽责任,社会精英们!我们能否一起思维奔意,一起努力一下,为了祖国美好的明天,为社会做点公益?捐钱是公益,授人以渔更是公益,为授人以渔创造环境,并创造保护鱼不会被抢跑的环境应是更好的公益,理智的我早在头一次我以公司名义起诉去开庭,就感觉到了一定会判我败诉,判我败诉不是我错了,是法律的悲哀。我又以个人名义坚持起诉,就是为了呼唤好的法律诞生,好人来执法;现状是没法可依,没人执法,更谈不上必依、必严和必究了,这也是据可靠人士讲海淀法院的法官们被清华办的班骗后,也进行过维权,一半人退费后无语的原因吧!
重罚是为了威慑更多的人不去侵犯别人的利益,以达到和谐的目的;许志永先生在关于立法设定惩罚赔偿制度的建议中写到”如果不以正义的暴力去对抗不正义的暴力,不去惩罚作恶,就意味着纵容不正义的暴力和帮助作恶,也就等于允许坏人谋求不成比例的利益和伤害好人……,毒奶粉事件不单让三鹿这品牌价值百亿企业灰飞烟灭,更让29万儿童饱受病痛,这给社会造成的伤害又是多少?毛发水勾兑的毒酱油,敌敌畏泡金华火腿,各类水发食品的浸泡液中掺入甲醛----,单有毒食品给社会每年造成的伤害岂止百亿,那么清华,北大等提供的伪劣知识,思想,精神粮食呢,这让惩罚性赔偿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如实行对企业,高校伤害太大的言论,还能占得住脚吗?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是阻吓企业等违法念头,是在保护企业等不出现三鹿结局,降低社会总成本的最好办法。清华培训门事件和判决的恶例诱导,明天可能会出现社区医生、江湖游医去承包301,协合医院等的门诊、住院处、手术室,保安公司、强盗去承包公安局的抓人权的现象了,法院的保安、物业是可以,应该外包的,但审判权是万万不能对外承包的,如果法律不能维护正义,欺诈大行其道,那时就不是单出现经济危机那么简单了。什么依法治国,什么和谐社会都将无从谈起!
学员们维权,我告清华指出继教病状,从张先生拿出他与北大的合同和海淀法院的判决书中找到了继教病因,但我毕竟不是医生,对继教不能乱给配方,哪群专家能给清华、北大们会会诊!给中国继教事业配点药?能使培训门事件真正能达到:1、清华大学这个我们全体中国人的清华,别葬送在一小撮见利忘义的管理者手中,2、我国的继续教育事业能规范健康的发展,让我们想学的有个去处,想混的别浪费社会资源。3、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建立了起来,让坏人都不敢,不愿,不能做坏事,让诚实,守信,好学、实干,尊重科学终身学习成为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
清华培训门事件的几个阶段:
1、学员集体权益严重受侵害。
2、我作为学员代表之一维权。
3、清华承诺整改,我和陈肖庚深谈2小时继教未来。
4、清华又违背承诺找借口不给退费。
5、我因是所谓班长和维权代表之一,学友找我求援,我找陈,陈说不归他管了,推找秦,秦也说不管,爱上哪告上哪告去不怕。
6、被逼无奈为清华基业长青,而告了清华短视的管理者。
7、社会声援提供证据,才感觉清华继教商业模式可能有问题。
8、收集客观事实,好的坏的,为下一步会诊,帮设计能实现多赢商业模式做准备。
9、败诉上诉,申诉;获得了新证据和重新开课后12月清华又违约另行再起诉,根据培训公司等提供清华主任们长期索贿受贿线索到海淀公安,检察机关举报,以引起领导们足够重视,挖出继教毒瘤。即继续正面做战和扩大超线战范围
希望:10、召开由各路专家、各方人士参加的研讨会。拿出能使继教实现多赢的商业模式方案。
11、监督试行并校正。
12、中国继续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我因祸得福,既学到了真本领,又因为社会做了回公益并获得成功,而自我实现了一把。
于博
09年1月26日至31日部分闲暇时间以玩人生游戏的心态著于家三楼书房
另请对此文有好感的人们,拜托您把我这小作《比次贷更烂的商业模式,法律的缺位是清华北大继教豆腐渣培训的根源》在您的博客和您认识的人,渠道给推荐一下,并请指点我如何把它在尽可能多的渠道上能刊登,转载,传播,以利于唤起民众都来维权,不行时找我一起和它们玩超限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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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兼总裁: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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