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宇”喜获“中国驰名商标”
2010年1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博宇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李建昌局长在辽宁省视察工作时指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需要具有品牌公信力、行业领先率、市场占有率、用户口碑等严格条件。博宇作为引领国内有色金属钢铁炉料连锁贸易行业高速发展、行业的“探路者”,历经十余年品牌积淀,载誉“中国驰名商标”,乃属实至名归。
“这项荣誉,是对我们博宇人不懈努力的见证和嘉奖。”博宇集团总裁于博表示。
博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广大用户的口碑是“中国驰名商标”最好的注解,只有从服务用户、满足用户需求的角度运作市场,才能提升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中国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企业荣誉,它更代表着企业卓越而恒久的品质,也代表着社会及公众对品牌的信任、肯定与支持。
博宇从起步到发展壮大,每个成功的环节无不渗透着其强烈的企业公民责任感和公益行动。博宇不断的壮大发展、不断地回馈社会、不断地创造财富、也不断地与社会分享财富。
博宇喜获“中国驰名商标”这既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鞭策,博宇将更加关注博宇品牌在市场上的表现,时时刻刻用更严格地标准去检视自我,促进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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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宇”喜获“中国驰名商标”
2010年1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博宇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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