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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一特聘教授表示将起诉北大
辽宁一企业老总于博状告清华继续教育学院一案还未有结果,12月11日,于博收到了北京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在邮件中,这位张姓教授表达了对于博的支持,并爆出北大继续教育部培训中心和清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项目外包内幕,同时强硬表示“明年春节将起诉北大”。继清华后,名牌学府北京大学也遭遇到“培训门”事件。
北大一特聘教授声援于博
于博向记者转发了这位张姓北大教授给其发送的邮件。在邮件中,张教授明确表示,他也想向法院控告北大、清华这种欺骗学员的不法行为,“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两所学校的继续教育机构,将培训项目外包给公司和个人办班,目前已有四五十家”。该教授表示,北大还存在将教师课酬分解成小额分几次打入账号,以此逃税的情况。邮件中该教授表示“会对邮件内容负法律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到这位声援于博的张教授,该教授是北京大学的特聘教授,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的一些培训课程中当过授课教师,也以合作方身份与北大合作过。说到要状告北大一事,该教授仍表现得很气愤,在列举了一些情况后,他对记者说:“明年春节状告北大。”
北大培训中心只有两名正式员工?
据张教授的叙述,北大继续教育部培训中心只有两位正式员工,其他60位员工都为校外聘用人员,每月支付他们1000元左右的薪酬,他们的职责就是每天给各地不同的公司打电话,“现在有句话,‘不怕110,就怕010’,很多企业老总都怕接到北京的电话,因为电话多是来推销培训项目的”。该教授说,这些外聘的人员在招生时都会说其是北大的老师,“目前很多招生简章中提到的‘张老师’、‘王老师’也就是这些人了”。
名校项目外包“抽成”现象严重
由于在清华某些课程中任授课教师一职,对于清华和外包单位的账目分成情况,张教授也有所了解。据他表示,清华早期是“30:70”分账,也就是清华拿招生后学生学费的30%,合作方拿其中的70%。在清华所拿30%的费用中,继续教育学院只负责一个“没有任何资质”、成本仅5元钱的证,其他什么都不管,更别提课程质量的监督。“现在很多与清华合作的公司,与清华的分账在35:65和40:60左右。”
张教授表示,合作方将承担老师的课酬、教室的费用、课间茶点等。上课的老师也都是从外校聘请来的,大多不是清华的老师。“一般一位老师上一天课的酬劳是1.5万元左右,合作方只有压低老师的课酬,才能更多赚取利润。”压低课酬的结果是不可能请到名师,这也是为何很多合作方聘请老师质量不高的原因。在给于博的邮件中,张教授表示,“这一切,校方都是知道的,在培训学院40%的抽成中,校方会拿走15%,留下25%是继续教育学院的”。
外包后再转包滚动招生混合上课
张教授还对记者表示,在项目外包的过程中,还会出现再转包的情况,合作方自己招生情况不好时,他们就会找很多做网站的人和一些小包工再将项目“包”出去,通过此途径被介绍进来一名参加培训的人,合作方会给小包工们三四千元的提成。这就是为什么于博提到班级中原定“50多个人已经发展到100多人”的原因,所以一个班中同学与同学之间不认识,27期、28期,甚至29期学员混合上课现象出现。“这就是合作方的滚动招生。”该教授说。
分期支付教师课酬就为逃税
张教授表示,他与北大继续教育部培训中心合作过一次,自己是合作方的角色,到目前为止,其应从培训中心得到的28%的费用仍没有拿到,另外一部分理应在开班后退还合作方的“开班保证金”也没有归还。据他说,培训中心以“没有达到招生45人规模”的理由,将最初签订合同时,应给予合作方40%的费用减少到28%,同时以此理由不退还合作方“开班保证金”。
张教授表示,培训中心答应支付教师课酬,课酬定为每位教师6000元。而这6000元也是拖欠了半年,以1000元、2000元的额度分3次打入每位教师的账户中,“这是明显的逃漏税行为”。张教授说。在邮件中,他表示“将以培训中心偷漏税、欺骗学员的行为起诉他们”。
商报记者 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