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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清华为促司法完善”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9-2-1 2:30:35 · 来源: 新京报
■ 对话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接到的判决,对于这样一个结果你怎么看待?
于博:寄来的判决书是正月初一早上8点收到的,不过此前律师那边已经有了消息。对于这个结果(被驳回)我早有心理准备。
新京报:我注意到,你在收到判决后,还撰文抨击“总裁研修班”的办学模式。
于博:收到判决正好是在过年的时间,正好可以让我深入思考继续教育的商业模式。继续教育目前存在法律缺位,维权没法可依,没人执法。希望通过我的诉讼,监督清华大学的继续教育履行承诺,促使它能够诚实守信、珍惜自身的品牌,同时也能够完善这方面的法律。
新京报:败诉后是否还会继续上诉?
于博:律师已经起草好了上诉状,估计年后会向一中院上诉,如果终审裁定还是败诉,我还会继续申诉。另外“总裁研修班”在整改后,还是有课程与授课内容不符的情况,我正在收集证据,会以不同的诉讼理由另行起诉。
此文章华龙网作出时评
诉讼揭开了变味培训的盖子
2009年02月06日 09:59:49 华龙网—重庆日报
2009年02月06日 09:59:49 华龙网—重庆日报
□徐 娟
诉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名不符实索赔10万元的沈阳私企老总于博,于正月初一收到了海淀法院寄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了于博的诉讼请求,自行负担1150元案件受理费。于博表示,除准备在春节后上诉外,还将收集新的证据另行起诉。(2月1日《新京报》)
其实,不少人早已发现“变味培训”的危害,也能分清“清华总裁班毕业”与“清华本科、硕士、博士毕业”之间的区别。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不但不见停下来,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个中原因恐怕就在于组织培训者与参加培训者之间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因此虽然培训名不符实早已是尽人皆知,但东窗事发的却寥寥无几。
话说回来,如今不仅仅是清华,凡有点名头的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挂靠培训”。“挂靠者”给“正牌”交一定管理费,就可以“拉大旗作虎皮”。一些人明知道存在猫腻,“此名牌非彼名牌”,却还是会花大把的钱入瓮。究其原因,有的是花公款,自然不管“名牌”真与假,关心的是旅游景点和毕业证书;有的是小地方的老板拿假名牌镀金,提高自己的身价,去蒙更没见识的“土老冒”。当然,也有像于博这样真想藉此听听“著名学者”的讲座,给自己充充电、长长见识的,但在培训班日益成为“水货”、纯为盈利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宣传天花乱坠,实际一包糟糠。于是,才会“意想不到”地发生学员状告学校和老师的“怪事”。
照笔者看来,这样的“怪事”出得好。不仅公开了一些培训名为学习进修实为变相旅游的“潜规律”,而且还揭开了举办方挂羊头卖狗肉、从中牟取暴利的事实真相。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论于博这场官司最终结果如何,都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治理有名无实的变味培训无疑是一次推动和促进。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建立健全具体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彻底整治这类所谓的“培训班”。相信一旦无人喝彩,没了市场,这些变味的培训也就会自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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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易网转载(老总诉清华被法院驳回自称上诉是为司法完善)
“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被诉名不符实”追踪
本报讯(记者张太凌)诉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名不符实索赔10万元的沈阳私企老总于博(本报去年12月2日报道),于正月初一收到了海淀法院寄出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中,驳回了于博的诉讼请求,自行负担1150元案件受理费。于博昨日表示,除准备在春节后上诉外,还将收集新的证据另行起诉。
去年3月,于博交纳37000元学费后,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裁研修班”学员。去年10月他将清华大学诉至法院,称其授课内容与其宣传严重不符。要求清华大学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合计10万元并赔礼道歉。
海淀法院此次判决认为,于博提交的招生宣传资料,均是通过其他网站网页所显示出的,此类宣传及承诺,在未经清华大学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视为清华大学自身对外公开进行的宣传和承诺。
判决书称,由于涉案的教育培训是继续教育培训,不同授课教师的授课水平、不同学生的接受和认同程度均存在差异,对于于博所诉研修班教学质量低下,导致学习目的无法实现的主张,缺乏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
针对于博等学员提出的教学质量问题,判决称清华大学已进行了答复和整改,学员反映的问题不足以认定清华大学构成违约。
在此案开庭审理次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表声明,该声明称双方争议应当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为准,此后该学院再未对诉讼进行回应。
至昨日,这则声明仍挂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显著位置,网站“综合新闻”头条则是《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于博败诉》。
■ 对话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接到的判决,对于这样一个结果你怎么看待?
于博:寄来的判决书是正月初一早上8点收到的,不过此前律师那边已经有了消息。对于这个结果(被驳回)我早有心理准备。
新京报:我注意到,你在收到判决后,还撰文抨击“总裁研修班”的办学模式。
于博:收到判决正好是在过年的时间,正好可以让我深入思考继续教育的商业模式。继续教育目前存在法律缺位,维权没法可依,没人执法。希望通过我的诉讼,监督清华大学的继续教育履行承诺,促使它能够诚实守信、珍惜自身的品牌,同时也能够完善这方面的法律。
新京报:败诉后是否还会继续上诉?
于博:律师已经起草好了上诉状,估计年后会向一中院上诉,如果终审裁定还是败诉,我还会继续申诉。另外“总裁研修班”在整改后,还是有课程与授课内容不符的情况,我正在收集证据,会以不同的诉讼理由另行起诉。